2019-10-17 健康醫療網/記者曾正豪報導 透過網購或國外帶回的眼藥水,並不屬於我國合法藥物,如果因此遭受藥害,並不適用我國藥害救濟制度,需特別當心。
「目睭花花,匏仔看做菜瓜」,許多民眾如果覺得眼睛霧霧時,常常會自行購買眼藥水來緩解不適,或是誤認眼藥水可用來「保養」眼睛,因此覺得多用無妨,但食品藥物管理署發出警告:「眼藥水是藥不是保養品」! 網路或國外購買眼藥水 不受我國藥害救濟制度保護 食藥署指出,用藥後如果有眼睛劇痛、持續視力模糊等情況發生,或連續使用數日後症狀沒有改善,請立即停止並儘速就醫。 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透過網購或國外帶回的眼藥水,並不屬於我國合法藥物,如果因此遭受藥害,並不適用我國藥害救濟制度,需特別當心。 眼藥水別亂點 遵循4步驟不NG 使用眼藥水,應遵循下列4點注意事項: 1、遵循藥品仿單(說明書)使用,切勿過量使用: 用藥前應先洽眼科醫師診治或諮詢藥事人員,並遵醫囑或藥品仿單(說明書)使用,勿過量。 2、使用前要洗手,使用時要注意: 為避免汙染藥品,使用前應洗淨雙手,使用時不要碰觸藥瓶瓶口,也應避免將瓶口直接接觸眼睛。 3、使用多種眼藥要間隔: 如需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眼藥水,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再用;若是眼藥膏跟眼藥水如需同時使用時,應先使用藥水,間隔10分鐘以上再使用藥膏。 4、依照產品標示保存藥品,過期藥品不要用: 眼藥水應依藥品仿單(說明書)或藥瓶標示進行保存,避免陽光直射,對於超過保存期限或開封超過28天(倘仿單中有特別載明開封後的保存時間則應此為準),請勿繼續使用,以免造成眼睛感染、發炎。 確保用藥安全 發現藥物不良反應須通報 為確保藥品安全與醫療效能,食藥署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,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,倘發現藥品有新增安全問題或重大品質異常,則會啟動安全性再評估或品質調查,必要時會採取風險管控措施,以確保用藥安全。 健康醫療網: https://www.healthnews.com.tw/news/article/43854/用眼藥水保養眼睛 這樣點才正確啦 評論已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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